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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嫡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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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节(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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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朝廷养马。

    总的原则就是帮我养马,养好了我免你的税,养坏了,你赔我。一般会有‘计户养马’和‘计亩养马’这两种方式,就是这五十亩地养一匹马,或者你们十五户人家一起养一匹马。

    但时间一久问题就来了,

    首先,我作为百姓,朝廷今天给我一匹健康的马,但是他娘的我就是运气不好,那匹马明天就是一下子病死了我咋办?

    那就得赔,一匹马可贵了,少说要二十几两银子,所以不断有家庭因为养马而破产。

    其次,一起养马,就存在豪强欺压百姓的情况,比如我们二十户共同养一匹马,大家各养三十天。那么有势力的人,就会选择草木茂盛、人不忙的季节去放马。

    像是没什么草、又忙得要死的季节,就让穷苦百姓去放,耽误了农时不说,放马还得跑更远、更多的地方,所以百姓苦不堪言。

    本来一年到头扑在土地上能吃饱已不容易,这一耽误基本就面临饿肚子。

    这个问题是无解的,只要是各家一起养马就肯定会出现,洪武年间就有这样的现象。

    再有,朝廷把一匹马交给百姓去养,会要求一年你给我产一匹小马驹,但这个小马驹合不合格要送去验,这个验,就有学问了,因为验就得有官吏负责。

    这可是执法岗。

    平头百姓抱着马去验了,合不合格就只看小马驹是不是活蹦乱跳?

    所以自弘治开始、到嘉靖隆庆年间,老百姓就不养马了。

    不就是赔么,我宁愿赔也不养。养个马费人、费时、费银子。我不如凑笔银子直接赔了拉倒。

    因而当时还记载有很多‘虐小马’的情况。就是好好的小马驹,也要给它弄死,反正就是不养。

    但‘我赔你’这话讲得容易,搁许多平常百姓基本就得卖儿鬻女。如此沉重的负担,导致此时的养马之地——河北百姓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正德年间,直隶霸州文安县爆发了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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