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臾,小红旗向东驰报,云以刀数报入大内也。
张司寇等具本奏奉圣旨,杨寡妇凌迟数足,乃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
红莺淫逆之报亦惨矣。
然其临刑之际,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不作摇尾乞怜之语,实丑类之最悍者。
有诗为证:群凶首挂高竿日,逆妇当刑受剐时。
悖乱从来皆戮死,无非斩绞与凌迟。
时百姓争买其肉以为疮疖药科者,遍长安市。
皮骨已尽,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
李二相公家人又买嘱刽子手,割其牝以祭主人,好场热闹。
朝廷复令绘红莺死时惨状,榜狱词处决图戒示天下。
尸首示众后,由地方领身投漏泽园,首级藏贮内帑,供天子赏玩。
后数载,宫中大火,将其首焚烧殆尽。
这便是女贼悖逆凶淫之结果,原系京师老郎传流,至今编入野史。
诗云:从来叛乱数应然,也是朝廷政末全。
试看圣明全盛日,放牛归马任安眠。发布地址: [www.kanqita.com 收藏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