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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女囚话本集-血粉奇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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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粉奇谭(3)(第33/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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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狗妇肺肝与人不同,原来也只如此,怎生恁般狠毒!”遂撇过一边。

    观者乍睹,不胜駴惧。

    有诗为证:杀人刽子气雄豪,便向咽喉下一刀。

    五脏肝心皆砉出,方知王法不相饶。

    刽子手碎剐了瑶瑟,又割下首级,依律分尸。

    刑讫,揩抹了手上血污,将人头献至府君案前,跪禀验看。

    只见脸上泪痕斑斑,鲜血淋淋,实实可惨。

    知府以硃笔点之,刑事毕矣。

    着将淫妇

    首级装入木桶,号令城门;断残肢体,盛在筐篮,暴尸三日示众。

    安排定了,分付摆队成伍,乘马回衙。

    却说秦乡绅听得女儿要剐,来到城中,指望见一面。

    待赶到市曹,业已刑毕。

    时观者如堵,不能近前。

    片刻,行刑者提其心与肝肺从面前过。

    乡绅一见,惊得魂不赴体,折身便走。

    回到家中,愧恨成疾。

    但闭上眼,便见女儿血淋淋在面前,又是那伤心,也不久身故。

    其妻悲哀无节,也上吊死了。

    可怜瑶瑟身受剐刑,又带累了父母,连尸首亦无人收殓,只得由施棺所用草席包裹,掩埋荒郊。

    更不深埋,不几日,便被猪拖狗扯,分食殆尽。

    是皆现报自取,无可逭也。

    看官听说:这秦瑶瑟才貌俱佳,然则火伦犯法,身受极刑,实喜看淫词艳曲,打动欲心之故也。

    今世往往倡淫秽之词,以为风流佳话。

    妇女观之者,难免魂摇色荡,毁性易心。

    其陷溺人心,大伤风化,显与王法相违。

    以致每年添出无数奸情命案,毒流天下。

    奉劝胶庠吉士,不谈闺阃,不制艳词。

    严戒生徒,毋使收藏淫书。

    有诗为证:淫书春册不宜留,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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