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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纪-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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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纪】第三卷 间章 (48.5章)(第27/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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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已经有八个月没有接到任何犯罪报告了。

    目前,能够和“夏宫”一较高下的娼馆已经不多了,除了内城区的几个老牌娼馆外,值得注意的就是一个名叫“春殿”的上流会所。

    “春殿”的诞生时间和“夏宫”差不多,前后相差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

    再加上“春殿”这个耐人寻味的名字,就算是傻瓜也能琢磨出两者之间耐人寻味的关系——虽然现在暂时还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春殿”和“夏宫”的老板是同一个人。

    “我,我想,我们还是先等等。

    ”在“夏宫”的门口,巴恩斯低着头,缩在人流的一角。

    “不会吧,队长,都到这个地方了,你居然要打退堂鼓?”矮胖的那个警察在巴恩斯的身后推着他。

    “队长,不会有人认出你的,放心。

    就算认出来,大家也会装作没看见。

    ”“不,我在想,这里的人实在是——我们也许去‘春殿’会更好一些。

    ”“别开玩笑了,队长,那里可不是我们这些领薪水的人能去的地方。

    ”“而且就算是队长你请客也——我想那里的女士不大会跟处男打交道。

    ”长得较高瘦的警察偷偷笑出了声。

    “……呼,我结婚后,一定不会再来这种场所。

    ”深吸了一口气后,拉姆市警察总队的队长巴恩斯鼓足了勇气,第一次以一个顾客的身份迈入了风月场所。

    “那可不一定,我可是打算就算结婚了以后也要偶尔带着老婆来这里风流几次。

    ”“队长你不知道,这个地方提供的服务可不只是和女人上床那幺简单。

    ”“可莲小姐,这是上半月的账目,请您过目。

    ”在二楼深处,一间名为“经理室”的房间内,“夏宫”的经理——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正弯着腰,双手举起一本册子,递向坐在房间正中的另一个女人——确切点说,是个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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