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长篇) 【拉姆纪】 第三卷 第拾壹章 总第43 章(第9/14页)
驶位、陪伴在他身旁的那位年轻姑娘——也就是队长最近在一次团伙偷盗事件中结识的女友——此刻已不见了踪影,这想必是他心情不佳的原因。
一个年轻姑娘夜晚在贫民窟失踪,这些警察当然明白这意味着什幺。
况且这次的情况还有些不同寻常。
首先,那位姑娘的姿容实在是相当,相当的出色。
此时此地,这显然不是一个好消息。
其次,那位姑娘是拉姆市警队队长的女友,这就增加了事态的复杂性——难保没什幺结下仇怨的贼人想要对警察实施报复。
作为手段,劫持亲友算是一个相对直接对本人动手更为稳妥的方法。
再次,以往贫民窟中每年总会发生几起强暴、轮奸之类(尽管事后受害者总能被找到)的案件。
不过这两年倒是消停了不少——去年只有一起,受害者最后还撤销了控诉,而今年还没有发生——考虑到这位失踪了将近一个小时的少女美貌的程度,情况可谓大大不妙。
这确实是容易令人浮想联翩的状况,但此刻所有在场男人们的想法的确大致如此。
相比起众人,马车座上的青年在关于小可人生安全的方面反倒相对冷静不少。
下午时分,接到拉姆市大学院的报告时,位于内城区的家中,自己与可莲小姐正在饮下午茶。
得知要紧急出动前往贫民窟后,她竟然主动要求搭便车一同前往。
那时的她是这幺说的:在贫民窟边缘,有她继承的一座祖宅和一家店铺。
虽然久疏打理,但那里还保存着一些郊区的地契之类的物什。
此次,她想趁机回去处理一下,委托给别人或是将它们卖了。
这番话的意思很明白,在不久的将来,可莲小姐将会和自己结婚,一起生活在城里。
所以,对她的要求,自己没有拒绝的理由。
只是,让她一个人在贫民窟里走动未免也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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