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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姆纪-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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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长篇) 【拉姆纪】 第三卷 第七章 总第39章(第8/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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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曼难以置信地望着艾尔森,「您这是在——唆使我政变吗?」「你想吗?」「……」「那些就是你想要的结局吗?」「……为什幺?」「阴险、势利都无所谓,有时候那些反而是为政者的优点。

    但我看不惯权利熏心的家伙,坐在我的榻边张牙舞爪。

    」艾尔森指了指外面的方向。

    「……」「想好了吗?」「我——」沉默了许久后,名叫鲍尔曼的治安官下定了决心,用毫无迷惘的气势叙述道,「对不起,艾尔森大人。

    根据查隆帝国新宪章政权篇第二章,第十六节的内容。

    」「『任何个人、团体、政权凡意图颠覆我国家政权,及独立行省、市之执政权完整性的,其用于实现目的的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贿赂、蛊惑煽动、威胁恐吓、武装攻击的行为将构成破坏帝国国家安全罪。

    』对吗?」艾尔森将鲍尔曼即将引用的查隆帝国宪法条款背了出来,「可能有个别措辞略有瑕疵,但大致应该没错才是。

    」「您竟然——」「你也很不赖啊。

    」艾尔森拍了拍鲍尔曼的肩膀。

    能够背诵查隆帝国宪章全文十二万字的人,律师和法务工作者除外,恐怕屈指可数。

    (其实即便是这些人也未必能做到,或者说他们并不需要做到这个地步。

    )鲍尔曼作为一个普通的政务工作人员,在这点已经相当出色了。

    至于艾尔森,那就更加令人佩服。

    「不愧是艾尔森先生。

    」「过奖了,倒不如说,帝国宪章本身存在着让我背下来的价值。

    」「在下,与有荣焉。

    」「好,那幺公然违反帝国宪章,一般的处理方法是?」「依照就近原则,由地理区划最为接近的地域中,执法范围最为吻合的执法部门,当场行使拘禁权,并送交帝国最高法庭审判,二十日内宣判。

    如执法主体和被执法主体的地理所处位于帝都外,则应当在十五日内将被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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