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硬生生的压抑住了这等冲动。
他用空着的手,随手拎起了旁边的凳子,轻手轻脚的往窗子边靠去。
谁知那个黑影忽然自己冲了出来!
“谁?!”
“谁?!”
两道声音先后响起。
这口音有点熟悉,刘平将手里的白灯笼往前一抬起,果然是熟悉的面孔。
“刘琦?”
对面的人,显然也发现来者是刘平,显然有些胆怯,他小声道:“公子!”
刘琦是去年的时候,刘平捡回来的那群贫寒少年中的一员。原本没有准确的名字,之前是乞丐半路加入流民中的,大家都叫之狗蛋。
后来刘平直接让他跟着自己姓,并赐名刘琦。
这群少年中,包括刘琦等数人,涨的有些瘦弱,刘平遂将之挑了出来,后以之在万卷书局帮忙打理。
因刘琦长得矮瘦,刘平对之印象深刻,且一直将这群少男少女一直当做弟弟妹妹,遂平日的关心也比较多。
看刘琦手里捧着一本书,眼珠里血丝。不用问,也知道刘琦在这里做什么。
“你喜欢看书?什么时候学会识字?”
刘琦拘谨的拿着书,低着头道:“是去岁小翠姐教的。”
“现在能识的多少了?”刘平摸着下巴道。
“二百个。”刘琦偷偷瞄了眼刘平,小声回道。
二百个字,早就告别文盲的范畴了。何况这才多久,这可是学习的好苗子,重点在于刘琦还这么努力。
七分靠打拼,三分靠天赋。
刘平很看好眼前的小小少年。
“从明天开始,你不用来书局了?”
刘琦听完,稍微一愣,转眼眼睛里就充满了泪水。
完了,这难道是公子不愿意收留他了?
公子平日很宽和的,没想到今日事发。为了不耽误白日在书局的工作,刘琦特别挑的晚上,抽着月圆的晚上,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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