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设立‘军务院’,由罗志学直辖管理,该院辖参谋部、军械部、后勤部、军政部、海军部、炮兵总监、骑兵总监一共五部两总监。
上述五名部长、两名总监将会作为军方的最高将领协助罗志学处理各种军方事务。
政务机构上,原大将军府下属的工业部、吏务部、商贸部、财务部、税务部、农林部、民务部、礼教部、巡警部一共九个部以及六个独立司、局被纳入新设立的政务院所辖,各部设正二品尚书、从二品左右侍郎。
政务院同样不设院长等首脑职务,由罗志学直辖管理。
对于政务院内各部,罗志学后续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调整的,比如商贸部这个部门罗志学就准备在后续进行调整,现在的商贸部就是单纯负责和外界做生意,但是罗志学却是准备让该部门承担更多的责任,要不然的话,区区对外做生意也用不着一个部级机构。
同时罗志学还打算继续拆分行政各部,避免某一部权力过大,其中的工业部就是后续重点拆分对象。
军务院、政务院,这两个机构分割了原来大将军府下属的大部分机构,但是依旧不是全部。
还有一部分机构是被独立出来。
其中法务部和督察部就是被独立了出来,法务部不仅仅独立,而且还进行了拆分重组。
法务部的部分只能被撤销。
其部分监管、管理等只能被并入了督察部,随后督察部升格为大督察院。
大督察院设正二品‘都御史’掌管,从二品左右副都御使,该院专司刑事公诉、监察百官、管理监狱等司法事务并垂直管理各地督察院。
法务部里的审判司被扩充为‘大审判院’,设正二品大审判官,从二品左右幅审判官,该院专司审判,司法解释等事务,垂直管理各地审判院。
拆分后的法务部只剩下了几个立构机构,也就是民法司、刑法司、政法司等,随后法务部被升格为法务院,专司各项法律制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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