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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皇帝对待亲人也很好。从弘治五年起,他赐给歧王两淮余盐一万引、赐与益王两淮余盐一万引,弘治十二年赐泾王两淮余盐一万引、赐申王两淮盐一万引,以上这些费用是“助婚礼之费”。
顺带一句,两淮盐引是食盐里面价格比较高的。所谓盐引壅滞,大部分是指两淮、两浙。像山东这些地方的盐场,是开中有余,甚至无商可中。
然而即便两淮、两浙盐引如此壅滞,但是赏赐的还是这些。
所以真正的利益获得者,也许不是叶淇。
也许是被称为统治阶级的一群人。
所以开中盐法能够原封不动的改回头吗?
一句话,绝不可能。
其一,守支问题非常严重,商人又不是冤大头,他都知道支不到盐,谁给你送粮食去?
其二,商人的‘人情支出’到正德年间已经非常高昂,从盐运司、盐课提举司要巡盐御史,一众官员的口袋都靠盐商来填满,这个时候开中,盐引价必须开得很低,形成对商人的吸引力,否则就没有意义。可开得很低,朝廷收入锐减,最后就是全部贴补给贪官了。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解决吏治,所以开中法还没改好又开始去整顿吏治?吏治是那么好整顿的么?
其三,商屯破坏以后,西北商业资本大幅度败退,有钱人都没钱了,谁给你去商屯?内商?不会的。商人最注重风险管理。换句话说,现在政策改回来,会不会再改?信任一旦被破坏,想要重建是非常困难的。不要说不会再改了,谁知道会不会再来个叶淇。
其四,改回去干什么,再花个几十年败坏?
所以正史中除了弘治五年叶淇改革,万历年间袁世振盐政改革也不是往回改,而是施行所谓的纲法。
而对于顾佐来说,他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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