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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嫡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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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节(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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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儿解释,“下放不是不管。而是分为两步。第一步,知县、知府向布政使司报灾,布政使司根据情况自身决断是准许、还是不准许,这样便于尽快处置。第二步各省布政使司再向朝廷奏报备案,内阁、司礼监联合核查。”

    “核查为真、处置妥当的,将该员报吏部,由吏部专文嘉奖,司礼监也要留一套档案。朕以后也不可能记住那么多省级官员的履历,还是要看这些嘉奖的。核查为假、或处置有失妥当的,报到御前,朕会给以不同程度的惩罚。所浪费的银两、钱粮以‘谁请客、谁买单’的原则处理、要是请了客,买不起单,就把他的家抄了吧,一般这类官员也是贪官,会有钱的。”

    在这个过程中,当然会有造假。比如说,有路子的人就容易得到嘉奖,得罪上级的人,就容易会被诬告。

    但在人治之下,任何制度、任何举措,都可以造假,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完美无缺。(无弹窗无广告版 https://www.shubaoer.com 完整版更新快 )除非,统治的那个人,是神。但即便是神,也枪毙过贪污犯。

    “这个制度,现在山东和四川承宣布政使司试行一年吧?”

    山东布政使是刘健、四川布政使是费宏。皇帝这样安排显然是对于权力的委托下放非常谨慎、吝啬,以至于不是这类自身极信任的官员,其他人都不允许。

    文官们没有太大的意见。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臣权的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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