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王厂长懵了,“没看出来啊。”
霍恬恬笑笑,没说话,沈舟炫耀了起来:“何止会看病,你是不知道吧,我们小霍总在广州有个美称,叫送子观音。”
“这么厉害吗?那行,我去找我媳妇过来。”王厂长擦了把汗,还以为霍恬恬要把他踢出厂子了,还好没有。
等他走了,沈舟问道:“这个王厂长要留着吗?”
“留着吧,要是贸然全部换血,肯定不利于厂子的安定,要是他改了,日后表现不错,就继续让他管理下去,再安排两个咱们自己的人就行。要是他不改,就让咱们的人一点点架空他,等时机成熟了再踢了他。”霍恬恬可不是什么滥好人,她留着王厂长自然是为了利益,为了更好的发展厂子。
她是要抓厂子里的作风问题,但必须有抓有放,杀鸡儆猴就行了,其他的没那么严重的敲打敲打就行,要不然,厂子里伤筋动骨,日后管理起来很麻烦。
最关键的是,她离得远,必须留几个在厂子里有威望的人帮忙管着。
沈舟也是这样想的,他笑着把那些举报信整理好:“小嫂子越来越老练了,只是你所说的咱们自己人,这个找谁呢?”
霍恬恬高深莫测地笑笑:“等着吧,就这两天了,自己人肯定会来主动找我的。”
果不其然,当天晚上,云诗华来了。
她身上烫伤的水泡终于消下去了,只是还有大片的红肿,不过她顾不得了,她不能再拖下去了。
这么好的机会要是不把握,以后可就只能看别人吃香喝辣了。
她提了礼物过来,都是买给孩子们的,还有一条老古董的真丝旗袍,藕色的,很素雅很清新,看成色,起码存放了十几年了。
霍恬恬打开门,笑着招呼了一声三嫂。
云诗华把东西放下,手里搭着那条旗袍,在霍恬恬身上比划着:“我就说嘛,你肯定能穿。这是咱妈翻出来的,是当初长荣跟着老太爷学做旗袍的时候留下的第一件成品,至今没
-->>(第6/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