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从食堂出来,任池伽走哪都高人一头,陶斯就没这个身体条件,淹进浩浩荡荡反方向移动的用餐大部队里。
任池伽捞她一把,走到外边空地,陶斯跟他道谢,问:“下面去操场还是图书馆?”
他说:“要去吗?我以为你更想早点回家休息。”
陶斯看天色还亮,问:“几点了?”
任池伽闻言,举起手腕看表,小小的显示屏,她本来就是懒得从包里拿一趟手机才问,头很自然地探过去看,他胳膊向下靠:17:58。
还很早。
“还早。”
他的声音从陶斯头顶传来,
“…你要不要表?”
结合情景,她领悟到意思,只是诚实婉拒:“不用麻烦,我很少运动。”
任池伽整个人相对他这个阶级加年纪显得很简约朴素,基本没见他带多余的饰品。
连陶斯都有一盒小商品档次的戒指和项链充数,而任老板全身除了蔽体的衣物,能起到装饰作用的只有手表——装饰存疑,因为具体来说是运动智能手表,最常见的就是手上这只,虽然上球场前需要摘掉,但跑步锻炼必不可少。
任池伽动动手指,想起在篮球场时握到的她的手腕,细又软,有点凉,刚刚靠近的时候有浅淡的洗发露香气。
他说:“没事,给你找好配衣服的。”
到家后,任池伽在陶斯面前打开衣帽间的门,再拉开几列长屉,无一不是一圈圈表排开,像底下藏有巨人的手臂。
夸张一点讲,她在一瞬间甚至不自觉眯起眼睛。
展示柜规模不算庞大,但富集慷慨,以密度取胜,达到可观的数量,加上适当的灯照,珠光宝气,十分唬人。
按品牌,按系列,按颜色,通通由能干的阿姨归纳整理。
原来戴不戴是一回事,有没有又是另一回事,要真正了解一个人的简约朴素程度,不能只做他的同居人,最好做他的家政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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