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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魅(民俗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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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兆丰年27(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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萦喝道:“哪里不对?你觉得不对,你也凑到火上去舔一舔!”

    兰朔笑而不语地站在少女背后,轻轻舔了舔自己的上颚。

    这种街头魔术是他在伊斯坦布尔时学到的。

    当时杂技团的老艺人在路边孤独地吹着口琴。兰朔莫名被那首不知名的小调打动,给了那个老人几张大额钞票。也是度假时很有闲心,他多在街边的咖啡厅待了一阵,老艺人给他吹了十几首曲子,最后又教了他这种拿手魔术。

    看起来很吓人,实则只要掌握技巧就没什么危险。

    明火燃烧需要氧气,而在吞火之前他深呼吸了一口,将口腔里的空气吸入肺部。氧气供应不足,火焰就会变得非常微弱。他再在张嘴的瞬间迅速用力呼气,含入口中的时候,火焰其实已经熄灭了。

    ……他提前要求喝水,也是因为水蒸气是热的不良导体,他口腔里沾着一层水,水分受热时立即汽化,形成了一层绝热保护。

    而且,火焰燃烧时温度是分层的,更何况布料着火点不高,火把的外焰其实只有300度上下,而铁链是放在将近1000度的焰心里烧,两者温度完全不能同日而语。

    动物生来怕火,对火焰向来避而远之,如果不是要比拼法力,地仙们大概这辈子也不会有机会靠近火堆,更别说了解火焰哪一部分温度更高。

    他欺负几个地仙都没有物理常识,偷换概念是张口就来。而黄鼠狼两爪不停扒拉着地面,确实是怎么也不敢把舌头贴到火上去舔。

    也是他胆大心细又兼脑子转得快,才能想出用这种方法来唬人。其实地仙从动物修炼得道,论起见识心机来远远不如狡猾的人类,不过若是没有谢萦兄妹的声势镇着,它们也断然不会给一个凡人忽悠它们的机会。

    口腔里异样的灼热感已经彻底消失,大概是连皮都没破。

    兰朔低头望向面前端坐的少女,只见谢萦就坡下驴,说话语速飞快,已经快要把黄大仙训得缩到了墙角。

    “不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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