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
两个警察让我坐好问道「苏小姐,我们的政策你是知道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把情况说说吧。」
我睁大了双眼把发生的一切又重复了一遍。
没等我说完,警察一拍桌子「不要再说了,这里说不清,起来跟我们走一趟」
说完叫另一个警察过来就给我紧紧的戴上手铐,连衣服也没让我换,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我被带上了警车。
上午牢门一打开,进来两名警察先给我检查了手铐,然后又给我戴上脚镣,一前一后把我押到审讯室。
按照指令坐好后,警察就开始发问,年龄、姓名、籍贯一一讯问后,一个警察说「知道你为什么来到这里吗?知道为什么给你戴上手铐和脚镣吗?知道犯了什么罪的人才戴手铐和脚镣吗?」
「我冤枉,人不是我害的」
「苏雨阳,不要在狡辩了,我们敢这样对待你是有确凿的证据的,为什么歌厅那么多的小姐不抓偏偏抓你呢?我们也知道你是恨姓潘的。但是你们干三陪这行的,瞧瞧你这身打扮,看看你穿的衣服画的妆就没有一个好东西,不要再耽误时间了,痛痛快快的说出来」
我大呼冤枉据理力争,警察最后说「政策我们给你讲了,事情你也明白,你还狡辩,押下去。」
从审讯室出来,警察把我押往另外一个房间,在这里他们对我施行刑讯逼供,上背铐,吊飞机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酷刑让我昏了好几次。
连续几天的刑讯逼供,我实在是受不了了,这些刑具比起古代苏三和窦娥的刑罚要重的多。
想想自己的命运或许真是「红颜薄命」
吧。
这可能是我真正的牢狱之灾吧。
警察说在我的包里发现了毒药的粉末,同时包里还有几粒「摇头丸」,毒死潘总的杯子上有我的指纹。
我恨姓潘的是因为他强奸了我(这是证人说的,其实我并没有被姓潘的强暴过)有作案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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