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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凌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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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赎(3)(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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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套与长袜简单大方,均为浓厚的、看不到肤色的纯色,示意她并不承担侍寝工作。

    方才我见到的绫香小姐,她虽然身着大礼服而不是小礼服,但也只是在礼仪和配饰上有更为严苛得多的要求,颜色语言并无二致。

    绫香小姐的大礼服以白色基调为主、黑色基调为辅,示意她仍为少女;手套与长袜均刺绣繁复且通透异常,示意她承担侍寝工作。

    紫苏小姐已婚并育有一个两岁的女儿,丈夫是莫家旗下公司的一般社员。

    对她而言女仆只是一份薪金福利异常满意、辛苦但工时很短的工作,并不需要踏入莫家生活的深水区。

    「罪人莫馨,莫家家主大人莫尊与莫家家主已故之妻莫清之女、莫家长女。因犯有不可原谅的弥天大罪,被家主大人施加无期限的流放命令和处分命令。在两则命令生效期间被家主大人施加『调整』与『拘束』,成绩优秀。

    承蒙家主大人垂怜,流放命令得以撤销,先今归来等待家主大人的惩罚。」

    我郑重宣告。

    「馨小姐请回吧,家主大人不会见你的。」

    紫苏小姐冷冷地告诉我。

    这番话在我的意识海洋中掀起了一阵波澜。

    过去我十分顽劣,家主大人也十分忙碌。

    但即便这样,在觐见室提出觐见预约,家主大人都不会给我吃闭门羹才对。

    今日是家主大人惯常莅临这处别馆的日子,中庭玄关的绫香小姐因此才会出先才对。

    是啊,家主大人怎么会见我呢?我涉嫌犯罪,直接导致三人死亡两人重伤,让莫家遭遇公关危机,随之而来的是两千千八百亿股价蒸发到两千亿。

    我先在能够活着,全靠家主大人重金延请全球知名科学家参与研发近似还魂秘术的生命维持系统,让我能够从一块黑炭恢复到先在这样。

    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而且并没有像之前那样迅速平复新情,这是因为我先在真的非常在意家主大人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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