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豆豆鞋之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豆豆鞋之恋(序)(第2/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随着他的一天天长大,他额头的那块胎记越变越淡,最后逐渐消失了。

    再也没人说他指定不一般了,他真的很一般。

    正所谓三岁看小,七岁看老,这话真不假,他生来就是个慢半拍的命。

    你要说他惨吧,那也不至于,虽说不是大富大贵,却也是在一个平凡人家快乐成长,吃喝不愁,没经历过什么重大变故。

    但你要说他不惨吧,他刚出生的时候由于大脑缺氧,落下了一点儿后遗症,智商会比同龄人略低一点,倒也勉强卡在正常范围内。

    如果你喜欢他,你会觉得他呆呆的,也挺可爱,但你要是烦他,你肯定会说他是个弱智。

    正常应该六岁上小学的,可惜李文财这孩子开智晚,父母怕他跟不上,就决定晚一年,结果李文财七岁那年又得了大脑炎,只好再缓一年。

    可怜的孩子,这辈子算是跟脑子杠上了。

    李文财八岁才上小学。

    往往在学生时代,有几类学生最容易成为校园霸凌者的取乐对象。

    第一种,性格过于软弱内向的;第二种,有身体疾病或者残疾的;第三种;脑子不太好使的。

    李文财属于哪一种,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上小学的时候,班级里欺软怕硬的那群人就没少打过李文财这个傻小子的主意。

    但傻人有傻福,李文财根本意识不到自己被人欺负了。

    你把他桌子掀了,他二话不说把你桌子也掀了,他以为你跟他闹着玩呢。

    你往他头上扔毛毛虫,他下课之后立马跑到操场花坛里挖出来两条超大号蚯蚓放你文具盒里,然后笑嘻嘻地把文具盒递给你。

    「你咋直道(知道)我喜欢抓虫子啊?。我姥爷害(还)专门养那种泡酒的大蜈蚣呢!。这老长!。下次我带你去找我姥爷,咱俩一起带手套抓,那大蜈蚣咬人老疼了。」

    伤敌一千,自损一个亿。

    从此以后,班上再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