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是被两个跟她差不多大的小红卫兵带到这边来的。
就在屋后的那个小山坳里。
我看到的时候两个小红卫兵对她的侵犯刚刚结束。
并把她按进旁边的小水沟里想淹死她。
可能是她命不该绝。
当时只是被淹的晕死过去了。
两个小毛孩以为她死了就扔到一边的草丛里。
那时候山里有野兽的。
如果不是我当时把她带走到晚上女孩尸就必然会被野吃掉。
我当时十七岁。
胆小所以没敢出去。
眼睁睁的看着两人把女孩淹在水里,之后又把尸体扔在了草丛中,最后等到人都走了。
我才敢跑到那女孩那儿看下女孩怎么样了。
我上去摇了几下女孩。
用手锤了几下女孩肚子和胸脯,女孩被我锤的居然咳了几声就醒了。
我就把她背回了家。
把情况告诉了我的父母。
父母就让我把人藏在我的房间。
但是那不是长久之计。
没两个月女孩发现没来例假就想到知道自己可能怀孕了。
那时候不可能去打胎的。
只能准备把孩子生下来。
为了不让别人看出破绽和不被别人笑话。
我父母就跟女孩说。
要我跟她结婚。
等孩子生下来以后。
再决定是回去还是留下。
女孩也知道只能这样做了。
而且也明白我父母当时是想救她。
所以她就同意了。
在她怀孕的期间我有时间就拉二胡给她听。
她告诉别人的都是假名。
真名是在怀孕到八个月左右的时候告诉我的。
她有一个笔记本。
是她在住在我家时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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