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还行。
她说,你不用管我,你可以做任何事情,我的意思,任何事情。
要不,我会觉得太内疚,是我把你拖进无聊的境地。
我的嗓子发涩,想喝点什么。
房间里放了两罐矿泉水。
我不想喝。
我想起,刚才打开后备箱,发现里面还放了一瓶茅台酒。
那是前几天和朋友喝剩的。
纯粹朋友交往,没有艳遇,不值得在这里多写。
我精神为之一振,跳下床,直奔停车场。
雨势已缓。
但是,高速保准堵得厉害,即使能回去,旅途不会顺利,打乱卡米拉眼下的工作。
我拎着装茅台的托特包回旅馆,在一楼的小卖部买了几小袋花生米之类的东西,聊作下酒菜。
进了房间,我飞快打开酒瓶,飞快注满二两杯,把酒瓶放进托特包。
她不回头,说,哦,你要喝酒?我说,没你的事。
她说,挺香的。
我说,闭嘴。
跟你没关系。
到了21岁再跟我论酒。
她闭了嘴。
我们相安无事。
时间开始移动加快。
天空中不断有飞机掠过,却再也听不到飞机引擎的轰鸣声,再也感觉不到墙壁的摇晃。
我一人喝,下酒的东西严重欠口味,我喝的比较猛,酒精上头,始终达不到我原本轻松抵达的境界。
我想,这样喝,真的不能开车,该让卡米拉接手。
她“啪”地合上电脑,伸一个大懒腰,冲着窗外怒吼,说,我-做-完-了!让-我们-走人-吧。
她转过身。
我说,效率挺高的。
她说,对呀。
高到不可思议。
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跟一个陌生—不,一个熟悉,感觉亲切的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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