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实上呢,这只是一方面。
很关键的一点就是,一旦新专辑上市大火,会很容易带动老专辑再跟着卖一波的,新专辑越火,老专辑卖的越猛。
所以这笔钱,彭向明同样不舍得放过。
周玉华应该是蛮纠结的,反正据祝梅说她是很纠结,她当然是内行,知道一张专辑虽然过了热销的势头,但此后的长线收益,积攒起来依然会很多。
长尾效应嘛!但最终,她还是咬牙同
意了。
只是提了提价码,要价到3000万。
最终,两千四百万谈妥。
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出资2400万,从周玉华的工作室手中,购买周舜卿的歌手约,和她的第一张专辑《听海》自2017年7月15日首个结账日之后的全部版权。
同时,再向周舜卿支付600万签字费,让她签下了五年两张专辑的歌手约。
与此同时,周舜卿还跟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签下了同样为期五年的经纪合同,把自己的商演、代言、演唱会,乃至于演员、模特等方面的经纪约,全部授权给了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
至此,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创办不足一年,签下了除彭向明自己之外的第三个歌手,并且直接拥有了一张大卖专辑的版权。
而安之艺娱乐经纪公司也借此,在歌坛的经纪圈子里,又往上迈了一大步。
就跟彭向明摆明此前的态度,要想让自己给周舜卿写歌做专辑,不但要把她的歌手约给自己,同样经纪合同也必须交过来一样,这种事情,在商言商,关系再好也不能煳弄,所以,尽管周舜卿已经成名,但她签下的经纪合同,依然是要把商演、代言之类的工作收入,上交35%给经纪公司的。
连专辑和单曲的销售收入,都要上交20%!只是比蒋纤纤的分别40%和30%,要略低一点。
陈宣和齐元的演员约,也要分成30%,商演和代言则同样是40%——即便是这样,都
-->>(第11/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