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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浪也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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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浪也是浪】(27)(第10/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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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了,终归是要找发行商的,就这家大旗唱片,就不错!」「而且不止这三首歌,咱们还可以再加上几首!虽然说是八首歌,但咱又不是只能做八首,《三国》开播之前你肯定不会闲着,不可能只做这三首歌,和那个《平娘传》的配乐,对吧?我建议,再做几首别的,不光是影视歌曲,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啥都行」「咱暂时没太多制作经费,可以找名气小的人来唱啊,甚至可以签几个新人歌手」「就这样,下半年你再做几首作品,以工作室的名义,跟大旗那边签个代理发行约,比方说,六首,八首,都行!」「这么做,一来让对方明白咱们的意思,版权是不会让给他们的,只能谈发行;二来你也能练练手;三来嘛,你毕竟还没出道,能继续勾着那边,算是保留一步退路!」随便自己做……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主意貌似不错。

    …………「来,向明,坐!」第二天,彭向明来到了何群玉的办公室,受到了他的热情接待。

    昨天在电话里语速飞快地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其实已经把双方合作谈判的大致方向,和双方的底线,都逼出来个差不多了,剩下的东西,都是些细节的撕扯,在大家都有意促成合作的前提下,不算太难谈。

    现在的彭向明音乐工作室只是个空架子,除了彭向明个人那一份算是被看好的创作能力,以及他目前已经握在手里的一部电视剧的三首歌曲合同之外,在其它的所有地方,其实都没有丝毫的议价权。

    所以,基本上只能被动地接受大旗唱片的制式合同,小做争驳而已。

    何群玉今天特别

    热情,全然没有了昨天那咄咄逼人的姿态,还郑重地把被叫过来签字的两位高管,介绍给彭向明。

    一个是制作部经理,负责签署双方在歌手调度、乐手调度等方面的合作协议。

    另外一位是发行总监,负责签署八首单曲的代理发行合约。

    祝梅把打印出来的合同文本,又仔仔细细地审读一遍,认为没什么问题了,就示意彭向明可以签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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