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但编曲费要有,尽管这个编曲,是已经被计算进此前关于唱片销售分成里面的了,是要过分成的了,但这个编曲用在电视剧上,就还得给钱——这也是一种授权。
…………坦白讲,彭向明就在一边旁听,尽管他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他尝试着发挥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注意力和精神,去努力的梳理并理解他们的谈判过程,掌握他们谈判中的痛点和那每一步的你进我退。
但是,他还是不可避免地从越来越明白,又渐渐滑落到越听越煳涂。
不是这些事情本身太难理解,是分的太细了,他有点被绕煳涂了。
但坐在小会议桌两侧的谈判双方这两个人,显然是一点都不煳涂,每一点利益都要来回撕扯、互相说服的。
时间很快就到了中午,暂时休战。
简单的工作餐之后,又再次开始交锋。
一口气撕到了下午四点。
原版的合同被纷纷拆开,条款字句都修改的面目
全非,但是双方基本谈定之后,刘星语出去了一下,居然很快就拿着另外的合同版本进来了。
「就这,居然还信誓旦旦的拍胸脯说自己不坑人?」但彭向明忍住了,什么都没说,表情平静。
他猜,这有可能是他们公司跟其他那些大牌音乐人合作时的合同底稿,稍微修改一下就可以出来了——这似乎能够旁证,梅姐谈的还算不错。
至少帮自己摆脱那几份坑人的「新人合同」了。
重新「修改后」打印出来的合约,已经无比接近两人商议好的东西了,但还是又经历了两人的一番审读,又进行了字句和条目的调整,才终于被彻底敲定,再一次被修改,并重新打印。
经过又一次一字一句的审读,梅姐终于露出笑脸,扭头告诉彭向明:「可以签字了!」这个时候,天都已经快黑了。
说实话,彭向明也是大大地松了口气。
为什么找经纪人的时候他坚持要快刀斩乱麻?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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